南理工资〔2009〕5号南京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南京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南京理工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南理工财[2008]586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资产公司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第2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6页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的投资效益
第四条资产公司的财务审计部是管理基本建设资金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进行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和核算内容第五条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
第六条资产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财务审计部经理和负责基建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会人员对基本建设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定期进行财务核算,掌握工程进度;每月基本建设财务报表经制表人、财务审计部经理和财务总监签字后报送给总经理和工程建设指挥长
第七条财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