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台北縣三重市碧華國民小學課務編配小組組織辦法(94
31校務會議通過後修正)壹、依據:83年台灣省頒布「台灣省各縣市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分鐘數」及90北府教學字第228906號函辦理
1北府教學字第0930373069號函
貳、目的:為協助落實教學正常化、公平編配全校課務,考量本校特性需求不同,依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之各學年總學習節數,並按「課程需求總量管制」之精神,特訂定本組織辦法
參、組織成員:教務主任為當然代表人選、教學組長,另選(推)舉行政代表含其他處室主任三位與組長三人、各年段代表各一人(含一到六年段及科任各一人)教師會代表一人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共計十七人
肆、本組織代表每年5月底前按前項規定選(推)舉產生,任期為一年自每年5月選舉後起至翌年4月止,連選(推)舉得連任
伍、工作執掌:一、訂定教師(含兼任行政之教師)之授課節數及編配事宜
二、訂定全校編餘節數之運用(減課)原則
三、校內職務調動積分表之修訂
四、其他課務(職務)編配相關事宜
陸、本組織由教務主任籌組與召集會議,但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連署開會時,教務主任應召開臨時代表會議
本組織開會時,以教務主任為會議當然主席,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一名為主席
柒、本組織開會時,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
相關議案須經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決行之
捌、實施辦法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一、授課時數:(一)按下學年度(預估)班級數及課程結構算出每週總節數,各職務(主任、組長、級任、科任)悉以北縣教育局法令規定之時數排定,先以各職務之最低下限排起,節數不足時由最低下限節數酌加節數核算總節數(94
31校務會議),並換算出可減課節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