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台北縣三重市碧華國民小學課務編配小組組織辦法(94.08.31校務會議通過後修正)壹、依據:83年台灣省頒布「台灣省各縣市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分鐘數」及90北府教學字第228906號函辦理。93.6.1北府教學字第0930373069號函。貳、目的:為協助落實教學正常化、公平編配全校課務,考量本校特性需求不同,依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之各學年總學習節數,並按「課程需求總量管制」之精神,特訂定本組織辦法。參、組織成員:教務主任為當然代表人選、教學組長,另選(推)舉行政代表含其他處室主任三位與組長三人、各年段代表各一人(含一到六年段及科任各一人)教師會代表一人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共計十七人。肆、本組織代表每年5月底前按前項規定選(推)舉產生,任期為一年自每年5月選舉後起至翌年4月止,連選(推)舉得連任。伍、工作執掌:一、訂定教師(含兼任行政之教師)之授課節數及編配事宜。二、訂定全校編餘節數之運用(減課)原則。三、校內職務調動積分表之修訂。四、其他課務(職務)編配相關事宜。陸、本組織由教務主任籌組與召集會議,但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連署開會時,教務主任應召開臨時代表會議。本組織開會時,以教務主任為會議當然主席,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一名為主席。柒、本組織開會時,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相關議案須經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決行之。捌、實施辦法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一、授課時數:(一)按下學年度(預估)班級數及課程結構算出每週總節數,各職務(主任、組長、級任、科任)悉以北縣教育局法令規定之時數排定,先以各職務之最低下限排起,節數不足時由最低下限節數酌加節數核算總節數(94.08.31校務會議),並換算出可減課節數後,扣除各特定職務減課節數,次將所餘減課節數平均分配至各職務或社團指導減課。(二)授課、減課與教師志願積分表部份,由課務編配小組議決後,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二、各年級科任任課之領域,由教務處依當年度實際情況公布之。三、教師職務分配應於每年五月底前作業,其由教務處依照教師志願積分表排定。四、教師應於五月中旬繳交積分表,如相關資料正本以為各處室審查(服務年資由輔導室、考績積分由總務處、獎懲積分由訓導處、進修積分與積分總計由教務處審核),對積分有疑慮者,於六月中旬完成複查,詳細作業日期由教務處公布。五、教師職務分配作業部分,得酌予保留部分缺額,作為行政裁量部分(係為連續任滿兩年以上組長、有同仁特殊情況或因專才、專長任教業務、社團、行政任務考量),若為個人因素由當事人〈附証明〉,行政因素則由該處室主任提出報告書,交由教務處彙整草案,呈校長核定後公布。六、主任依法由校長遴聘,組長由主任於公開作業前遴選,不足部分開缺,供教師填選。一組長職有多位人選時,由主任依其工作特質考量,擇一擔任。如組長仍有出缺時,請參與積分志願作業(二、四、六、科任學年)老師中,按照「遴荐原則」產生若干名組長人選,讓該處室主任遴選後,由校長裁定。「遴荐原則」:適用於產生組長或學年主任人選時(一)…排除原則:同仁有身體不適、懷孕、個人因素等可檢具確切證明者,得以豁免免任。(二)比例原則:曾任該職務(含組長或學年主任)滿一年,得優先豁免免第3页共6页第2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6页任。(三)優先原則:新進本校教師(含縣內、外調動,公費,教師甄試等正式新進教師)優先考量適用組長(不含學年主任)。原公平原則排除(94.08.31校務會議)七、特教班教師,由輔導室主任遴選。八、二、四、六年級導師,依一、三、五年級原班級任優先直升考量;科任直升(兩年一任)(94.08.31校務會議);若不直升時,需於作業前預先提出報告書敘明理由,經校長核可後,始可繳交志願積分表,參與教師職級務積分作業。九、專長科任編配:專長領域之認定由教務處依據校內教師專長提出課編小組會議複核後公布)十、其餘之課務依積分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