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台東縣豐源國民小學「校園偶發事件」處理組織辦法壹、依據:1
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2
教育部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3
台東縣政府教育處處理國民中小學偶發事件注意事項貳、目的:1
加強維護學生校內外安全及校區安寧
能即時妥善處理偶發危急事件,並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加強教職員工及學生安全教育知能,使其能維護自己生命安全
參、本計畫所稱校園事件包括:(一)意外事件:(含交通車禍、溺水、運動傷害、遊戲傷害、實驗、中毒、火災、爆炸等校園意外事件)(二)安全維護事件(三)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含鬥毆、兇殺、恐嚇、勒索、綁架、強暴、性侵害、竊盜等事件)(四)管教衝突事件:(含師生、家長、教師間之衝突等事件)(五)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六)天然災害事件:(含風災、水災、地震、海水倒灌、工地事故等)(七)其他經認定足以危害學校安全之事件
肆、組織分工:本校「緊急應變小組」分工名冊,詳細規範及工作執掌表,如【附件一】
伍、偶發事件處理原則:(1)平日應確定事件處理程序及任務編組,並配合安全教育演練純熟,以備不時之需
(2)注意處理之安全性、時效性、合法性及合理性,以使師生之傷害減至最低
(3)緊急事件發生時應由訓導組通報業務承辦人向上級單位反應,並迅速在各類事件規定的時限內,運用網路通報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遇有網路中斷時,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教育部及上一級督導單位,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
(4)為圓滿處理事件,提供正確訊息,以及涉及個人隱私等因素,所以參與處理人員不得私自向外散播,未經證實之傳聞及推測;統一由發言人對外發言
(5)事件處理後,應將事件全案加以彙整、分析、存檔備查,並做工作檢討,以加強預防工作,減少類似事件之發生
(6)事後有關學生之心理復健,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