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运行机制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
然而,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安全生产的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的现实状况与人们的期望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
据统计,我国每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0多万起,造成13多万人死亡,给无数个家庭留下了深重灾难和无限的痛苦,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依然存在
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许多问题要解决,但建立健全相应的运行机制十分重要
完善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
法规制度不健全,必然导致相互推诿,致使工作障碍重重
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推进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但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管理体制的限制,有些规定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有的在某些方面不够协调,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立法滞后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
特别是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发生很大变化,需要通过立法理顺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某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在具体问题上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扯皮现象
二是安全生产法制仍不完善
《安全生产法》自提出立法建议到出台,经历了21年的历程
虽然在《安全生产法》出台前,国家制定了几十部安全生产方面的单行法律、行政法规,但是这些现在立法的制定年代多数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及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出台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形势和需要
《安全生产法》虽然出台了,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在很多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需要
三是《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规章严重滞后
《安全生产法》到实施到目前为止,所需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