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区工作室意见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为方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泛联系群众,听取意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每个街道建立两个以上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室,具体意见如下:一、各街道可利用整合社区资源等方式,于今年3月15日前将工作室建立起来;二、工作室面积不小于8m2,内部设有二套办公桌椅、办公电话、办公电脑、办公记录簿等设施;三、办公室要挂有标牌,标牌规格要与所在社区办公、服务标牌一致;四、办公制度(请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根据情况分别制定)要公开,要告知辖区居民,办公制度板规格与所在社区制度板协调一致;五、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社区工作时,社区要提供一名工作记录员,做好工作记录;六、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社区工作的具体事宜,由街道人大代表团秘书和政协联络组联络员与区人大和区政协沟通;七、各街道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室的建立工作,按时高标准地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并注意做好此后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