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立项形式审查要点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要点合同行为是公司存续期间重要的商事活动
合同审查应尽量做到“绝事于未萌,防患于未然”,应树立以下立约观念:“事先防范、过程跟踪、事后补救”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通过法律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同样也能赢得可观效益
这里重点阐述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就审查合同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如下,和大家一同交流学习
一、形式审查要点1、形式及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常见问题:(1)会签表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楚、与合同内容不一致
(2)未按公司要求使用公司制定的范本
(3)缺乏立项审批、超标审批;合同内容超出所依据文件的内容范围
(4)合同相对方的选择方式不符合规定(如
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
(5)流程选择不符合权限分工的要求
(6)缺乏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审查授权委托书,可尽量避免与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合同,避免可能导致的合同被变更、被撤销或无效的后果
)2、报审资料完整性、一致性常见问题:(1)审查报审资料不完整,缺少合同附件、立项审批文件、招投标评审结果文件、对方资质证明等
(2)合同的标的种类、数量与审批文件有偏差;中标单位与合同相对方主体不一致等
(3)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等
3、合同文本形式要文字准确;表述严谨;格式规范;前后逻辑一致
第1页共7页常见问题:(1)合同结构不完整(如缺少开头、正文、结尾);(2)合同各方当事人信息不正确(如当事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一致;当事人银行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缺漏等
(3)合同名称与内容不符(如
把租赁写成承包;把借款写成投资)
(4)法律用语不准确(如“定金”错写成“订金”,“权利”写成“权力”,使用“大约”、“相当”等模糊词
)(5)前后逻辑不一致①称谓前后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