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矿务局塘内矿(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冀矿资评(采)字GX[2009]03号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右江矿务局塘内矿(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冀矿资评(采)字GX[2009]03号评估机构: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右江矿务局塘内矿(煤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右江矿务局塘内矿”申请采矿权延续及变更矿区范围,按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收取采矿权价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本公司对该采矿权进行出让评估
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合理的采矿权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1、折现现金流量法主要参数矿区面积7
0193平方公里;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111b+331+332+333)1719
90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511
34万吨;煤四、甲五1、甲五2煤层回采率均取85%;储量备用系数1
3;可采储量450
04万吨(含回收矿柱108
09万吨),正常生产期生产规模60万吨/年,矿井衰减期生产规模15万吨/年,合理服务年限11
59年,评估计算年限10年(含衰减期5
61年),期间拟动用可采储量426
25万吨;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214元/吨;固定资产投资原值为9835
38万元,净值为8197
39万元;流动资金1393
56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179
39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65
09元/吨;折现率8%
2、收入权益法主要参数2006年9月30日至2008年10月31日消耗资源矿石量41
67万吨;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193
34元/吨;采矿权权益系数3
8%;折现率8%
评估结论:本评估公司在尽职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和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