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放射性现场检测项目完成人员:徐锴陆逊周绚乙项目完成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摘要】本文对影响建材表面空气比释动能率测量的几个因素作了研究,提出了一种建材放射性现场检测方法和剂量限制要求,并对实验和理论计算结果进行了讨论,二者之间有较好的一致性
【关键词】建筑材料;放射性测量1前言一般情况下,建筑物的放射性大部分来自建筑材料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这些放射性物质对公众造成附加照射,一般表现为全身外照射及其衰变子体的内照射
对建筑材料放射性物质含量的限值是基于辐射防护基本安全标准而确定的,并以常见的放射性核素226Ra、232Th和40K的比活度表征
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对公众规定的五年内平均年有效剂量限值为1mSv,如果建造住房和工作用房的建筑材料中226Ra、232Th和40K的比活度分别为120、100和1000Bq·kg-1(这一放射性水平接近现行国际规定的极限),并假定公众在室内的居留因子为0
8,则建材放射性对公众个体造成的年有效照射剂量约为1
1mSv,已经略为超过ICRP确定的上述有效剂量限值[1]
为保障公众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促进建筑材料的合理利用和建材工业的合理发展,各国相继根据本国的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标准制定出建筑材料放射性物质的限制标准及相应的检测方法,并授权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贯彻实施
我国现行关于建筑材料放射性主要有以下三部标准,分别是:1994年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布的JC518-1993《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修订发布的GB6566-2000《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修订发布的GB6763-2000《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控制要求》[2,3,4]
上述标准中所规定的测量条件和限制要求均不相同,而且对建筑物室内的空气比释动能率没有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