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6]2923号)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要求,为落实《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促进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于2007-2008年组织实施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一、专项的主要内容:针对我国防治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及代谢相关疾病、抑郁症、肝炎、艾滋病等重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的需要,根据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技术发展基础和特点,重点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外重大市场前景的创新药物产业化项目和产业化相关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重大技术支撑条件建设
本专项支持的重点领域为:(一)化学创新药物
重点支持防治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疗效显著、使用安全的化学新药产业化
具体包括小分子天然化学药物、合成与半合成化学药物,特别是手性药物及能够进入国际主流医药市场的其他药物
同时,支持药品出口相关重大技术支撑条件建设
(二)生物技术药物
重点支持防治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疗效显著、使用安全的生物技术药物产业化
具体包括重组人源和人源化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多肽药物、基因治疗药物、重组治疗性疫苗等
(三)现代中药
重点支持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药理清楚、疗效确切、使用安全、技术含量高、有明显创新性、生产工艺先进、质量稳定可控、具有显著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中药新药特别是中药复方新药产业化,以及中药饮片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支持中药标准化相关重大技术支撑条件建设
二、专项实施目标通过实施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加快生物医药高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鼓励自主创新、培育大品种;促进产学研联合、培育大企业;促进产业集聚,提高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升我国在国际医药产业中的地位
化学合成创新药物要实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