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08-2015年)时间:2012-12-06来源:未知作者:信息中心点击:974次打印第一章总则一、方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为落实《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加强当涂县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我县矿业经济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以及《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土资规函[2007]76号)和《安徽省县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国土资[2010]305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和《当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结合我县矿产资源特点,编制《当涂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2008-2015年)(简称:“方案”)
二、方案适用范围及期限“方案”以2007年为基准年,2008-2015年为规划期,2016-2020年为展望期
“方案”适用于当涂县行政区划范围内
第二章社会经济和矿产资源形势一、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状况(一)自然地理当涂县位于安徽省东部、长江下游、皖江经济带东侧
1983年6月划为马鞍山市辖县
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1′38″至118°52′44″,北纬31°17′26″至31°42′00″
北部与马鞍山市区相连,东部和东北部与江苏省高淳、溧水、江宁三县(区)接壤,南部与本省芜湖、宣州两市(区)相邻,西临长江,与本省和县隔江相望
当涂县地处长江下游沿江丘陵、平原区,平原区海拔高程一般5~8m,丘陵区最高高程349m(青山)
北部和西北部为丘陵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