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四川省药品批发企业换发和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说明1、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保证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制定四川省药品批发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2、、药品批发企业现场检查项目共261项,其中严重项目(**)3项,主要项目(*)64项,一般项目194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严重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主要项目不合格为主要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结果评定:项目结果严重缺陷主要缺陷一般缺陷00≤18通过现场检查0019-59限期3个月内整改后追踪检查0<20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项目之和<60≥1不通过现场检查0≥200<20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项目之和≥60药品批发企业换发和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场检查项目序号条款检查内容1**00401药品经营企业应按依法批准的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0040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3*00501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400502企业应当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500601企业应当确定质量方针,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60070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7*00801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内审
800901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