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公安局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XX县区公安局关于印发《XX县区公安局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挥中心,各处、室、队、所:现将《XX县区公安局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0一一年九月九日1XX县区公安局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局“警民亲”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按照《XX市公安局关于实施“警民亲”活动示范工程的通知》(遂公通字
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警民亲”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当前我县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警民关系和群众工作实际,创新“警民亲”活动载体,深入开展“警民亲”示范工程建设活动
进一步强化活动典型培养、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打造大英公安“警民亲”活动特色亮点,形成大英公安工作品牌,推进全县公安机关“警民亲”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
二、工作目标:2从9月起,通过为期三个月的示范创建活动,全局要建设“警为民、民助警”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第1页共6页示范学校各1个和“警民亲”示范窗口2至3个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示范单位、示范窗口的地理条件、经济条件、工作基础等现实因素,合理规划示范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方案,防止走形象,图应付
(二)坚持公安主责,社会联动的原则
各单位要不等不靠,主动承担示范单位、窗口的建设任务
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宣传发动,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合力建设既有形式、又有内容的“警民亲”活动示范单位
(三)坚持务实创新,推进工作的原则
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要以推动公安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促进警民和谐为目的,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