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办系统改革与发展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快企业改革发展战略部署,全面解决工办系统破产清算企业遗留问题,依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战略意义工办系统目前还有7个企业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的企业破产清算已经进行了10多年,对企业职工生活、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职工常年为落实待遇集访、群访,有些企业的矛盾非常尖锐,拖的时间越长,改革的成本越高,对全县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越大。通过利用破产、清算企业土地招商变现的办法,一揽子统筹解决工办系统企业遗留问题,有利于盘活存量资源,有利于落实民生政策,有利于化解长期积累的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大局,有百利而无一弊。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2013年10月29日县长办公会议精神,按照“总体规划、一企一策、有序推进、三年攻坚”的总体思路,集中思想、集中精力、集中要素、全力突破,利用三年时间全面解决工办系统破产清算企业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三、目标任务第一年(2013年11月-2014年10月)。完成原县酒厂、原县砖瓦厂和原县工业供销公司土地处置工作。第二年(2014年11月-2015年10月)。完成原天公司土地处置和原化工有限公司(县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第三年(2015年11月-2016年10月)。完XX县区轻工商场XX县区农机修造厂清算工作。四、坚持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三年攻坚行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改革相关问题处置办法》第1页共5页的规定,依法依规处理职工清偿、债权债务、资产帐务、规划调整、招投标等事项。2.坚持先收后出原则。所有涉及土地的处理必须先收储、后出让,收储出让两条线分开操作,国有、集体土地处置必须经专业机构评估后由城建公司或城投公司收储,收储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收储土地用途按城市规划、市场经济规律、招商引资需要使用。对于没有收储价值的土地,可直接挂牌出让。3.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区别不同企业,采取差别化的办法,不搞一刀切,一卖了事。每个企业成立单独的工作组,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最切合企业实际的解决方案,全力组织推进。4.坚持先易后难原则。分步骤分层次,分清轻重缓急,首先保证解决职工养老金、医保金等急需解决的问题,成熟一个,解决一个。五、攻坚方式㈠原县酒厂县酒厂是1958年成立的地方国营企业,占地40.68亩,座落在镇15号。2001年5月,经县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破产时在册职工87人,离退休职工45人。经测算,破产清算费用2362.74万元。厂区内95户职工住房建于60—70年代,经权威部门鉴定均属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尽快拆除。县政府会办酒厂职工住房在拆迁时视同办理“两证”处理。多年来职工集访群访不断,强烈恳求解决住房问题。酒厂地处县城次中心地段,具有较高的收储价值,可以开发建设小型专业市场或商住目前。由于酒厂职工宿舍属于危房,解决酒厂问题迫在眉睫。解决方案是作为工办的第1号工程,立即着手制定收储方案,提请政府研究由县城建公司收储,收储资金用于解决职工问题。㈡原县砖瓦厂原县砖瓦厂是1958年成立的国有全民小型企业,坐落在阜余镇内,占地334.6亩,2004年10月28日经县人民法院裁定第2页共5页宣告破产。破产时在册职工80人,退休职工98人,破产清算费用912.92万元。企业破产后该企业土地和房屋资产经过多次挂牌、登报、挂网招商都未能如愿变现,目前房屋资产已经大部损毁或灭失。砖瓦厂地处乡镇偏僻地段,加之原阜余镇已经撤消,在生产砖瓦期间地面开挖取土面积较大,实际可利用面积不足三分之二。解决方案是通过招商引资新上粮食仓储加工项目。㈢原县工业供销公司原县工业供销公司成立于1975年,位于镇1号,占地6.5亩,2004年4月28日县法院裁定工业供销公司破产。在册职工46人,退休1人,离休4人,全部划转到鹤灵公司改制后的企业县磷肥化工有限公司。目前,供销公司破产清算组正在申请县法院裁定终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