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开发工程执法管理方案及时纠正和查处建筑市场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为进步整顿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秩序
根据省、市一系列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全区境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二、检查内容(一)法定建设手续料理情况
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图纸联审、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及安全报监、施工许可、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建筑企业养老保证金、墙改基金、乡村建设配套费等相关手续
(二)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市场行为
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平安、文明施工、平安文明措施费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情况;监理履行质量、平安责任及工作到位情况
(三)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劳务用工是否规范,(四)建筑队伍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
总分包情况,否存在越级衔接工程业务等行为
(五)墙改节能情况
重点检查使用墙体资料、建筑节能及信息公示等是否符合规定
否人证相符,(六)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情况
重点检查一线操作工人的持证情况及持证比例
否存在无证施工现象
(七)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其它内容
三、方法方法本次执法检查分为四个阶段: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会议,(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6日—28日)召开各镇(街道)分管领导
传达学习通知精神,明确执法检查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第1页共2页(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9日—10月31日)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对照通知要求
补交相关规费,补办相关手续,形成自查演讲,按要求如实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执法检查自查表(附后)10月31日前报区建委质安站,同时准备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检查相关资料和施工现场等形式,(三)重点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7日)执法检查组对在建工程项目依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检查
现场反馈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