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12
2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活动方案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为开展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营造“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按照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一)12月1日至12月4日,为全县教育系统“12
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时间
(二)12月2日(星期五),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2
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教育活动时间
(三)12月1日——12月31日,为全县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1、在校园内开展宣传
各学校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投影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学校电子屏或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条幅、张贴标语不少于2条
校园广播站要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局、派出所、交巡警大队(中队)针对超速、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对拥有私家车教职工冬季行车安全专题教育
3、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
各学校要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第1页共3页4、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各学校要开展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将交通安全法制建设纳入本学校安全体系,抵制交通违法,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