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一、宣传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31日
二、宣传范围集中在XX县区开展宣传活动,市乡两级联动,乡镇(街道)统计站按照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各自抓好本辖区的宣传活动,宣传时间和内容上要与市统计局相衔接
三、组织领导(一)组建机构
成立市2014年5月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综合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二)落实人员
全局职工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综合股负责活动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确保宣传影响力和效果
四、宣传内容及方式(一)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
(二)宣传方式1
设立统计法制宣传站
由综合股牵头,相关人员配合,市统计局定于5月9日在山广场设立统计法制宣传站
综合股负责宣传单、宣传器材、录音资料等宣传所需资料准备;办公室负责宣传所需桌椅、交通工具等物品;全体职工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宣传活动
市统计局负责在市政府一号办公楼和山广场各悬挂一幅标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城镇显眼处悬挂1-2幅标语,标语内容由综合股提供
由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与通信、法制、司法、监察、广电等部门联系,定于5月8—12日进行集中宣传,主要采取群发手机短信、播放电视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行之有效方式,在全市深入宣传《统计法》及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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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一期统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局机关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
5、发动乡镇宣传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身特点,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标语、书写板报、进村(居)、入企业检查统计基础工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实效
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