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监督工作方案为加强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安检机构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水平,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省质监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于7月20日到8月15日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办理程序》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二、检查范围检查范围是全市通过资格许可的10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详细名单见附件1
三、监督检查任务及内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综合考虑安检机构检验条件、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监督检查情况、投诉处理以及履行主题责任的实现程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有关要求将安检机构分为a、b、c不同等级,稳步推进分类监管工作
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
法人资格、资质、关键设备齐全有效性、检验项目符合性、路试检验符合性、检验结论真实性准确性、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报告授权签字人要求、迁址、增线、记录、报告内容符合性、其他人员要求、技术文件完整性、其他设备、仪器齐全有效性、设备管理、试验车道、驻车坡道、机构设施齐全符合性、检验厂房、技术资料保存
各县(区)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并告知其在7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四、检查组组成为切实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开展好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第1页共2页组长:副组长:组员:市局稽查局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张炳勇任办公室主任
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由张炳勇任组长的检查组,检查时通知相关县(区)局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