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及时有效组织施救一旦在我镇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做到紧张有序,争取最佳处置效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别重大事故类别(一)本(预案)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在我镇境内造成告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告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非煤矿山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
2、铁路,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一次造成职工或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5、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
6、其他发行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本(预案)重点放在企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火灾、工程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急性中毒事故
其他事故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一)重大事故应急救灾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分管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
(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安委会、党政办公室、派出所、经贸委、卫生院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三)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门设五个指挥部,分别由分管副镇长任指挥长,各有关贫乏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第1页共3页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保卫指挥部,由派出所负责
2、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以下部门
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事故由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由交管所负责;工矿企业生产事故及锅炉、压力容器和特别设备事故由经贸委负责工种事故由建委负责;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
3、物资供应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