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机构改革后,为进一步深化组织人事制度,实现我镇机关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要求我镇内设或所属的股级机构正副职、副科级机构副职,因机构变化、职位空缺等因素,需要调整和重新任命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竞争上岗,并遵守以下原则:1
党管干部原则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
民主集中制原则6
依法办事原则7
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8
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二、资格条件中层干部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和《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用资格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一下任职资格:1
竞争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在副职职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或连续工作满五年;竞争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工作三年以上
事业编制同志原则上按照职称所在部门报名竞争上岗,如有跨部门交叉竞争的,原有部门的职称作废
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最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
达到规定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要求
极少数情况特殊、工作特别需要,或上级法律、法规有要求的,经报组织部门同意后,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适当放宽
第1页共3页三、职位设置根据我镇部门实际,经镇党委研究,需进行竞争的职数有15个,其中正股级职务8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行政编)、妇联主席1名(行政编)、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计生站)副主任3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农技站、农机站)主任1名、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原经管站、统计站)主任1名、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原经贸站、社会事务服务站)主任1名;副股级职务7个,分别是:团委副书记1名(行政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
四、竞争上岗程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