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凤凰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开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和省、市、区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组织保障,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突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旅游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一)共性内容1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第1页共22页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
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含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
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