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2009年4月23日)为完善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治理类1、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2、公司的股东之间出现明显分歧;3、大股东的股东存在纷争诉讼;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第1页共9页5、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6、公司资产被主要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二)经营类1、公司董事会可能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2、公司的经营班子可能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性经营能力;6、公司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风险;7、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8、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三)环境类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上市公司;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4、事故灾难,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