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开发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方案(1)开发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专项督查方案为切实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着力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根据商防溺办[2018]5号文件、示范区社会事务局科教文体科专项督查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督查时间2018年6月——9月每月督查一次二、督查内容重点督查以下几个方面:1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分工,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建立工作联动、工作通报、责任查究等机制情况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情况,主要是学校、幼儿园开展集中教育、专题教育等安全教育情况
开展对重点水域的隐患排查、分类管理情况,主要是水库、河道、水渠、坑塘、渡口等危险水域配备防护、救生设施,设置防溺水警示标牌
开展对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管理情况,主要是建立日常巡查巡防措施,重点对水库、河道等危险水域进行实地检查情况
开展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以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和回执回收情况
各中小学、幼儿园“三清三明四到位”落实情况
主要是①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第1页共2页患问题明;②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③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④未成年人预防溺亡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到位;⑤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到位;⑥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