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意见》(广纪发【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编办实际,现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为深入推进黄蓝两大国家战略,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教育要求(一)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结合实际,不断思考和探索机构编制工作,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二)强化实干意识,坚持提高执行力
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
以提高执行力为核心,牢固树立抓好落实是本职、不抓落实是失职、抓不好落实是不称职的意识,把机构编制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对每一项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具体到每一个人,做到人人有指标,事事有着落
(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权力观
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压力感,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克服浮躁心理,把工作当成学位来研究、当事业来推进,无论哪个岗位,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尽职尽责,竭尽全力,是每一项工作都能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把群众利益想在决策之前,群众工作做在执行之前
第1页共15页(四)强化廉洁意识,推进作风建设
党员干部要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全面执行《〈廉政准则〉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