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XX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根据《XX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下称“试点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前期试点经验,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参与本次直接交易试点的市场主体范围(一)电力用户的参与范围及准入条件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6〕11号)要求,参加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原则上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特别是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中a类(重点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的企业参与,限制高污染、落后产能及过剩产能企业参与,参与范围为:2016年度年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商企业,以及2016年底前已投产的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工商企业。具体电力用户参与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负责,并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一是2016年度内,发生过环境污染等事件并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不得参与;二是2015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的用能企业不得参与;三是执行差别电价或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参与。(二)省内发电企业的参与范围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省统调公用燃煤、燃气发电企业。2.中核集团秦山核电公司一期机组、三门核电公司1X机组。3.参与电力交易的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投运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转,运行参数达标,符合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要求。(三)省外来电的参与范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62号)精神,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探索建立通过市场化交易第1页共10页方式确定省外来电电量、价格机制。三峡集团溪洛渡水电站、中核集团秦山核电公司(二期、三期、方家山)、发电送我省的皖电东送机组(凤台电厂,平圩三期等)、宁东煤电基地送浙机组、四川富余水电、福建和新疆来电参与本次直接交易试点。二、本次直接交易试点规模本次直接交易电量,原则上按可参与本次直接交易发电企业(不含燃气机组)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实发电量的30%确定,2017年投产的中核集团三门核电公司1X机组、宁东煤电基地送浙机组按当年计划电量的30%确定,合计折算省内发电上网电量及省外来电落地电量共930亿千瓦时,其中优先发权电量291.48亿千瓦时。三、本次直接交易试点的工作安排本次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原则上按照《试点方案》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落实,考虑到参与试点的市场主体数量较多,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省外来电和省内中、小型企业参与,实行省、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制,同时对部分工作程序进行精简。具体安排如下:(一)明确责任分工。省经信委、省物价局会同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省内外发电企业开展平台集中竞价,并根据集中竞价结果测算确定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价;各市经信委会同物价、环保、电力等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地电力用户参与试点,对用户参与资格及参与电量进行审核公示,并按要求将情况汇总后报省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备案。(二)建立优先发电权制度。根据中发〔2015〕9号文配套文件《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本次试点明确三峡集团溪洛渡水电站,中核集团秦山核电公司(一期、二期、三期、方家山),三门核电公司,四川富余水电、福建和新疆来电,参与我省直接交易电量享有优先发电权。(三)市场主体提交申请表。电力用户方面。符合条件的110kv及以上工商企业用户(包括已办理入市注册手续的)向所在地县(市、区)经信部门提交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准入申第2页共10页请表(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表报所在设区市经信委,35kv及以下工商企业用户免予提交申请表及办理入市注册手续。发电企业方面。参加本次平台竞价的省内外发电企业(包括享有优先发电权的相关发电企业)应向省直接交易工作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提交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准入申请表(详见附件2),宁东煤电基地送浙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