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控制和减少我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总量、实现产业调整优化为目标,通过落实责任制、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排查隐患等措施,促使我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条件、管理水平、人员素质、事故防范等方面都能上一个新的台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障我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区政府决定在去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区长)副组长
(区府办)、(区安监局)
(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农业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监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区公安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三、职责分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如下:(一)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生产及经营许可资格的清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安全评价、人员培训和经营许可证核发,并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二)区公安局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综合治理和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监督检查,牵头制定剧毒品的安全管理方案,负责第1页共7页实施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督检查;(三)区质监局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并负责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测;(四)区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格证照的发放和审查;负责危险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