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为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
二、检查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三、检查内容(一)建章立制情况
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
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19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代收的医疗机构需做好台账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
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
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一)组织落实(2018年6月14日前)
制定我县工作方第1页共2页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医疗废物专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2018年6月15日至6月20日)
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定对医疗废水、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