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XX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
参加范围主要是:各地级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各地级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各地级市、县(市、区)党委各部委、直属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及党员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
搞好第二批活动,对于巩固和深化第一批活动成果,确保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就我省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第1页共11页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