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竞争上岗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科级干部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管理的试行意见》和《区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争上岗工作指导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七)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八)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原则
二、竞争岗位及数量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其中:全拨1名、自收自支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0-2名(根据正科级领导职位竞争情况确定)
三、选拔范围及干部使用条件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一)基本条件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具有与竞争职位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4
工作成绩突出,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的,须经第1页共6页区委组织部审查同意;5
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廉洁勤政,关心群众,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威信;6
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5岁以下缩短任职年限竞争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7
(二)任职资格1
全额拨款正科级领导岗位(1)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军转干部曾担任过正营级以上职务的、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
全额拨款副科级领导岗位(1)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军转干部曾担任过副营级职务的、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或科员满三年
自收自支正科级领导岗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