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宝市第一中学“校园之星”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分别设立
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阳光体育之星、艺术特长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每班推荐6名校园之星
三、评选标准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1
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项具体条件★
学习希望之星
理想远大,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学习进步之星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大
道德文明之星
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阳光体育之星
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艺术特长之星
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积极参第1页共2页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热爱劳动之星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
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
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
四、宣传表彰办法1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调动学生争当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争先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