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5篇(1)(篇一)为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学校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关于规范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及加强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东教〔**〕9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突出能力导向,注重人岗相适,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有效考量人才的竞争性平台
二、基本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职数依据**县教育局文件《关于规范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及加强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东教〔**〕99号)文件精神,结合现阶段扫黑除恶、党管意识形态、推现创文形势和学校实际,**县**镇中心小学领导干部队伍设一校长三副校长一专职党支部副书记(享受副校长待遇),内设四个下属机构,分别为德育处、教导处、后勤处和少先队部,其相应内设机构为:德育处一主任一副主任,教导处一主任二副主任,后勤处一主任,少先队部一总辅导员,总共11人
其中校长王汉习、副校长朱祥波留任,故**镇中心小学领导干部队伍需调整9人
四、任职条件1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团队第1页共12页合作能力强
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开拓创新的意识与能力
新任学校中层干部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如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