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0817第三季度督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和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校方和开办者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广大学生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与飞行检查的“双查”和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检查时间2016年9月6日—16日(不含节假日)。二、检查内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内容详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评分表》(附件1),具体包括部门监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校方首负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堂经营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督查内容详见《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督查评分表》(附件2),具体包括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人员制度、环境消毒、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和加工制作。三、检查人员检查人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分为两组,每组督查5--6个县(市)区。四、检查方式1、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的方1式开展;2、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5家学校食堂,原则上涵盖幼儿园、大中小学校食堂;随机抽查一所学校周边的校外托管场所,原则上不少于5家(个别县视情况而定);3、检查组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评分表》和《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督查评分表》进行评定打分。其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打分中,“部门监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校方首负责任落实情况”的最终得分由两项的实第1页共11页际得分乘以“权重”,权重=“食堂经营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实际得分/70;4、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做好相关通报工作。2016年8月24日2第二篇:[2011]28第三季度督查整改汉滨区石转镇中心卫生院文件石医卫字【2011】28号石转镇中心卫生院第三季度检查督导的整改措施区卫生局:2011年10月12日,由张世新副局长带队,一行三人组成的检查小组,对我院第三季度的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下发了督导意见书,根据检查反馈情况,我院于2011年10月13日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全面部署整改任务,具体如下:1、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及各诊疗常规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师徒带教制度(具体为:陈琴副主任医师带教陈义华、李柏青主治医师带教王俊),对于无资质医务人员,要求带教医生亲临指导,医疗文书必须亲自审核并及时签字后方可执行。2、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要求药房负责人及时建立我院的药品三统一登记册和台账,并做每月分析总结。(具体由李柏青同志和药房的工作人员负责)3、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督导,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村级医疗服务及药品三统一情况等。(具体由卫生办王常学同志负责)4、持之以恒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改善诊疗环境及医疗质量;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反映,以及社会监督员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我院“创建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的深入开展,不但改进,提升我院形象。(具体有李传奇院长及院务会第2页共11页负责)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第三篇:2011年第三季度督查要点关于印发《2011年第三季度全县基层党建督查指导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现将《2011年第三季度全县基层党建督查指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中共XX县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10日—1——2011年第三季度全县基层党建督查指导工作要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稳步推进,特制定《2011年第三季度基层党建督查指导工作要点》如下:一、乡(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指导重点(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1、党委认真执行“一规则三制度”。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每月下村督导基层党建工作一次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