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监督检查任务分解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牵头,谁监督”的原则,明确各专项检查的责任主体是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各乡镇纪委以及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承担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查处案件并重,责任追究与制度建设并重,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一)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用权为重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特殊利益的行为,深入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促进党政机关作风转变
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对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实施意见”XX县区委、县政府“六项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安、检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第1页共7页的行为
(责任主体:县安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