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为做好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28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XX县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
二、考核内容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XX省行政程序规定》《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XX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XX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重点是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依法决策、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一)动态监测
考核机关对各考核对象建立档案,随时收集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后,应当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人:舒向阳,电话:58570491)
(二)组织抽查
考核机关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抽查
抽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和其他资料等方式进行
同时从司法、信访、监察部门和新闻单位收集材料,了解各考核对象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三)自查自评
2014年11月20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分解表(见附件)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考核机关
(四)核实情况
2014年12月1日前,考核机关通过现场第1页共2页检查、网上核查等方法核实各考核对象报送的相关资料及年度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