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开展限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推进美丽xx、生态xx建设,有效遏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及免费提供塑料袋等现象,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限塑”整治工作对遏制“白色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通过集中打击,教育、震慑一批不法商户,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塑料袋的销售、使用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培养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格塑料袋的良好意识,切实营造起“限塑从我做起、人人爱护环境”的社会氛围
二、整治重点全县范围内塑料购物袋生产经营及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非法生产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以下行为:1
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无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2
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3
向非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4
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5
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6
其他违反《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阶段(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县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吴悌森局长任组长,吴方扬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市场规范管理股、执法大队、办公室等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行动的总体组织部署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各辖区实际,理第1页共3页清监管思路,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有效推动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根据整治重点,各市场监管所及直属单位执法大队对全县塑料购物袋生产经营单位及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开展整治检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及违规提供购物袋的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