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竞争上岗工作方案为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和任用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风正、口碑好的优秀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精干、高效、廉洁型机关,更好地完成各XX县区管理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三、竞争上岗职位市城市管理局机关竞争上岗为5名正科级领导职位
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法规科科长1名、执法督查科科长1名、公用事业科科长1名
四、任职资格条件参加竞争上岗者,除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应具备局机关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任副科长职务2年以上、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1年以上、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3年以上(含军转营以上职务)经历的干部
五、竞争上岗程序竞争上岗工作要经过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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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内容包括竞争和职位说明、任职资格条件、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报名和资格审查(1)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资格条件的人员,须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填写《竞争职务意向表》,每人至少选报两个公布的竞争职务,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
局竞岗办对报名人员资格及竞争岗位人数(竞争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