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乡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市县有关实施意见,助力XX县区“三大目标”的实现,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努力营造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工作环境,为推进兴隆寺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环境支持
二、创建目标从2013年起,用一至二年时间,使全乡达到“勤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模范机关的要求,力争2013年建成勤政、廉洁、学习的模范机关,2014年全年建成模范机关,达到上级验收标准,不断提高机关科学管理水平,增强为民服务能力,树立勤政廉政的机关形象
三、创建范围全乡各业务部门,下属各事业单位
四、创建内容按照乡党委、乡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创建活动以“六加强六创建”为主要内容,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道德建设、制度建设和班子建设,创建勤政、廉洁、学习、法治、文明、和谐的模范机关,引导机关干部争当理论联系实际,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记根本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勇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勤政朴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守党纪国法,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坚持发扬民主,相互尊重、团结共事;公道正派清廉,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道德修养,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八个模范”
(一)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勤政机关”机关单位体制健全,职责明确,执行有力
机关干部职工第1页共5页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理念,形成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廉洁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廉政文化教育,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反腐倡廉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