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经济区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2011年4月30日至10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以下简称“排查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通过排查整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全面提升,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配齐,并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和应急处臵火灾事故,打牢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一)排查整治范围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重点是高层、地下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1
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臵、配齐了建筑消防设施;2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1(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臵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开、关标识是否明显;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是否采取了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5)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臵是否符合第1页共16页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正常运行
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并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