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安全生产条例》和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现就全乡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一岗”是指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就是要建立党委、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各村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抓紧、抓实、抓好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
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是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是实现全员、全层次、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需要
党委班子成员、管理工作部门、村必须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第1页共6页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
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一)乡党委主要领导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负”要求,对本地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