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实施方案各村(居)两委:为扎实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通法治组〔2017〕2号文件精神,在去年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7年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制定如下方案
一、示范创建单位**村、**村
二、示范创建标准1
加强组织建设
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健全配套,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党建示范工程、精神文明创建有力有序,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两委班子及其他干部团结协作、职责明确、廉洁自律
民主议事程序完善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组成,重大事项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制度健全
民主管理周密细致
依法制定村民公约,内容全面、程序合法
民主渠道畅通,群众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
民主监督推进有力
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
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五个一”建设
每村一个法治夜校、一支法治宣传队伍、一个法治书屋、一个法治宣传栏,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
村干部遵纪守法,办事依法,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村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
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畅通法律服务渠道,依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
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员配备到位,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违规上访,无重大群第1页共2页体性事件,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解决涉法事宜
三、实施步骤(一)方案申报(2017年4月19日—4月30日)
各示范单位必须严格对照标准,制定打造示范单位实施方案,报经镇党委审核通过后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