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瓮质技监[2011]24号关于印发《XX县区质监局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精神,按照《黔南州质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南质技监特【2011】8号)和《XX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瓮安委通【2011】2号)文件要求,我局特制定《XX县区质监局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XX县区质监局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精神,按照《黔南州质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南质技监特【2011】8号)和《XX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瓮安委通【2011】2号)文件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检查时间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二、隐患排查范围第1页共3页全县在用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车辆)
三、隐患排查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1
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2
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3
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臵,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臵失灵而继续使用的;4
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5
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6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四、排查重点这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