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房产管理中心工作方案2篇第一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逐次、分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x和本市廉租住房供需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一)实物配租对象1
经核定第1至23批次可继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2
经核定第24至35批次可继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并符合实物配租优先分配情形的家庭;3
经核定第24至35批次可继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并申请分配雁山廉租住房的家庭
(二)分配时间从2014年7月14日开始发放分配公告,至2014年8月22日摇号分配结束
(三)分配房源共分配住房1219套,其中单间配套7套,一房一厅773套,两房一厅439套
二、具体操作(一)配租对象核定要求1
所有申请配租的保障家庭都要进行保障资格核定,以确认是否符合本次实物配租条件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对象,在实物配租分配时优先安排:①城市见义勇为、劳模人员家庭;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审批类别为b类以上的(含b类);③经审核予以保障的家庭成员中有男年满65岁或女年满60岁的(以截至分配当年12月31日计算年龄);④军烈属、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的;⑤需要拆迁安置的危旧国有直管公有住房的承租户、市重大项目需拆迁安置的承租户;⑥“渔民上岸”安置户;⑦生活在城镇的原国民党抗战第1页共5页老兵;⑧烈士家属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需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不拥有自有产权住房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核定要求
(二)配租标准1
经核定保障家庭户保障人数1-2人的配租一房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的配租两房一厅住房
根据保障家庭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低配房型
保障家庭成员中有下肢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重大疾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