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程序
依据的法规如下(以时间顺序):国务院各部委有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2000年1月1日施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2000年5月1日施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号令,2000年7月1日施行)《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号令,2000年7月1日施行)《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2号令,2000年10月18日施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2001年7月5日施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第21号2002年3月13日)《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计委29号令2003年4月1日施行)北京市政府及委、办、局有关法规文件《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北京市政府令89号,2002年1月1日施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2002年11月1日)《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政府令第122号,2003年6月1日施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市规发[2003]第219号,2002年7月28日施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委令第2号,2003年8月1日施行)二、招标范围: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和《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