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街道办事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枝发[2009]1号)的部署要求,**街道办事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9月开始,2010年2月基本结束
为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范围和对象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包括党组织关系隶属我处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单位负责人和全体党员(已参加全市首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除外),办事处机关、财政所全体干部,村组、社区居委会干部,学校、医院等单位中层以上干部
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
长期借调人员参加现工作地学习实践活动
机关党员组织关系挂靠企业的在机关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并组织所在企业学习实践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由负责培养考察的支部组织其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以“高位突破强发展,以民为本聚合力,全力打造新马店”为主题,以“推进科学发展羸民心,落实惠民政策暖民心,维护社会稳定安民心,创造和谐社区乐民心,强化基层组织聚民心,建设发展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街道办事处”为实践载体,坚持“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第1页共3页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