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管实施方案3篇第一篇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队伍形象、能力、水平,根据池城执〔2014〕85号文件精神,党组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管”活动
现就创建“文明城管”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自我加压,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管”活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市局领导下,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队伍建设长足发展,社会认同度不断提高
但是从总体上看与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要求、与市民的期望、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宗旨意识不强,为民服务有所欠缺,少数同志在为民服务上主观随意性太强,不能与群众有效沟通,找不到有效服务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二是行为不够规范,纪律作风有待加强
个别同志工作中着装不规范、举止不文明、纪律松懈、作风散漫
三是管理不文明,方式简单粗暴
部分同志在管理过程中对发现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堵截流,以罚代管,态度蛮横,行为粗暴,管理工作常常使管理对象口服心不服,甚至心口不服
四是创新意识浅薄,日常工作缺乏创新
一些同志在对新形势下城管工作缺乏研究,工作缺乏创造性,主动性和预见性,举止上缺乏新意,内容上流于形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管工作的需要
以上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坏城市管理部门和全体城管工作者的公众形象,同时也严重制约我区城管工作进一步提高,严重影响了“三区”建设的有效发展
全体城管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管”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推动创建“文明城管”活动走向深入开展好文明城管创建工作,创建是形式,行动是重点,坚守是根本,表率是关键
(一)必须确立令行禁止的队伍作风第1页共13页创建“文明城管”活动中,全体职工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五个不准、五个注意、五个提倡”的总要求
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