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各教育中心校,局直管各学校: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称“创模”)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提出的重点任务,要求年底前必须创建成功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全区中小学“创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政府提出的“创模”工作各项要求,动员全区师生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坚决完成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对教育提出的任务,为“创模”成功做出积极贡献
“创模”对教育提出的目标任务是,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在中小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知晓率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建立环境教育组织机构,明确人员,明确职责,明确分工
要建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教育领导机构,明确各岗位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环境教育工作计划或方案
8月25日前,各单位将“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纸质文件报教育科
(二)营造“创模”氛围1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建设,杜绝脏乱差和杂草丛生现象校园内的花草树木、绿地要设立保护警示牌;校园内合理设置垃圾箱,明确垃圾分类,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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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要在校园内相应位置,设有节水、节电提示语,防止滴漏水和长明灯现象
开学初,要求所有学校特别是市区中小学,在学校门口、校园内悬挂“创模”横幅,学校电子显示“创模”标语
开学后,要求学校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创模”工作内容
学校要向全校师生发出参与“创模”活动的倡议
学校开学典礼,学校要宣传“创模”要求
开学后,要求各班第一期板报,要有“创模”内容
(三)强化环境教育1
新学期,全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