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方案为了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步伐,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省农牧厅决定在过去两年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通过养殖场改造、标准化养殖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现场考核等,2012年再申报创建20个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50个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二、创建内容(一)基本要求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养殖规模分畜种应达到下述养殖数量以上:1、生猪
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
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
农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牧区存栏能繁母羊4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的养殖场
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综合评分在95分以上,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具体考核标准附后)(二)示范创建内容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创建的主要内容有:第1页共4页1、畜禽良种化
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
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
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