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厅号)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方案》的精神,我区从4月下旬至7月底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此次督查行动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负责综合指导、协调,政府、各街办、农场、区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
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政府、各街办、农场、区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区政府将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委办主任任副组长,区安委会各组成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政府督查领导小组
区政府督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内设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各街办、农场以及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
综合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第1页共3页其中,区安监局负责督查农场、、南浦街办、西湖街办、广润门街办;区监察局负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