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线,以贯彻落实省“查无”办法为契机,遵循“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综合治理、教育疏导”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并举,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并重,进一步加大对全县无证无照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过专项行动,对全县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加工木材发现一批、化解一批、查处一批、引导一批、曝光一批,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宜居宜业美丽新”建设
二、工作重点各乡镇林业站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重点地区,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维护市场经济执行
在查处同时,要结合实际,着力于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阶段划分(一)部署排查阶段(7月中旬至7月下旬)
各乡镇林业站要组织学习省“查无”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依据本方案和各自职能,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及重点对象,确保专项行动按时展开,针对无照经营者分布、数量等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和填写《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企业调查表》,制定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木材经营加工市场主体准入、证照管理法律法规,公布无证无照经营加工木材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抵制、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
同时,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通报有关部门,取得重视、支持和配合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9月)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乡镇林业站要积极配合林业执法大队,全力开展整治工作
1、对无证无照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无论木材来源第1页共3页是否合法),一经查实,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经营加工活动并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