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保护区集中整治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安委办《市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及时消除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建筑和树障安全事故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电力运行事故,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的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树障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电网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整治任务根据市、县政府安委办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供电公司通过认真细致地排查,我县共排查违章建房42处,树障18424棵。隐患具体情况见附表。三、时间安排(一)2011年6月30日前,各乡镇必须完成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清理工作和房障安全隐患整治进度总任务的50%;(二)2011年7月31日前,各乡镇完成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房障安全隐患整治进度总任务的80%;(三)2011年8月31日前,各乡镇全面完成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房障安全隐患整治进度总任务的90%;(四)2011年9月份,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并做好迎接市安委办验收准备工作。四、整治依据和技术标准(一)整治依据严格按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治。(二)技术标准1.架空线路保护区,是指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空间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水平延伸距离应保持为:1~10千伏为5米;35~110千伏为10米;154~33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第1页共3页米。2.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一是地下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空间区域;二是跨河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3.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空间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为1米;1~10千伏为1.5米;35千伏为3米;66~110千伏为4米;154~220千伏为5米;330千伏为6米;500千伏为8.5米。4.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城市绿化树木、低矮树种及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如下:电压等级35~110千伏的最大风偏距离和垂直距离分别为3.5米、4米;154~220千伏的为4米、4.5米;330千伏的为5米和5.5米;500千伏的为7米。5.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兴建建(构)筑物,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三)整治费用与经济补偿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建(构)筑物与植物,其补偿费用按下列原则办理:1.电力线路建设在前,建(构)筑物与植物在后的,原则上不支付任何拆除、砍伐费用;2.电力设施建设在前,建(构)筑物与植物在后并已办理相关手续的,由手续审批部门依法收回或注销审批手续;3.建(构)筑物建设在前,电力设施建设在后的,由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按国家标准依法给予一次性拆除、砍伐补偿;4.无法拆迁的违章建筑,线路确需改造的,如果建(构)筑物建造在前,电力线路建造在后,线路改造的费用由线路产权单位负责;如果电力线路在前,建(构)筑物在后,改造费用由建筑物所有者负责。五、工作措施和要求第2页共3页(一)分级负责,政府督办各乡镇政府应对辖区内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和房障安全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督促检查整改情况,每月底将隐患整治情况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乡镇政府要迅速行动,各司其职,加大日常监管和资金投入力度,严厉查处各种严重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电力运行秩序;要积极开展电力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电力安全意识、法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县经委、安监、供电等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互通情况,互相配合;对于涉及各部门共同治理的,要共同研究措施,整治结束后写出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