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保护区集中整治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安委办《市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及时消除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建筑和树障安全事故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电力运行事故,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的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树障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电网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任务根据市、县政府安委办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供电公司通过认真细致地排查,我县共排查违章建房42处,树障18424棵
隐患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一)2011年6月30日前,各乡镇必须完成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清理工作和房障安全隐患整治进度总任务的50%;(二)2011年7月31日前,各乡镇完成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房障安全隐患整治进度总任务的80%;(三)2011年8月31日前,各乡镇全面完成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房障安全隐患整治进度总任务的90%;(四)2011年9月份,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并做好迎接市安委办验收准备工作
四、整治依据和技术标准(一)整治依据严格按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治
(二)技术标准1
架空线路保护区,是指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空间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水平延伸距离应保持为:1~10千伏为5米;35~110千伏为10米;154~33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第1页共3页米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一是地下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
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空间区域;二是跨河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