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建立镇“综治工作中心”,是整合资源、提高效能、提升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防控整体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各项综治工作落实到基层,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全新平台,是深化新一轮平安新集、法治新集建设的重要抓手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要求,现就加强“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和谐新新集为目标,按照“主体不变、职能不变、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形成合力、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整合社会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创新工作手段、完善运作机制,把“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工作新平台,有效推进全镇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办公室、司法所、民政、信访机构等四个部门组成,实行集中办公
同时,吸收派出所、城建、劳动、土管、计生、安全、民政、工商、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参与中心的工作,履行部门抓综治平安和依法治理的职责任务
“综治工作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协作联动,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依法治理为一体的工作平台
“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镇党委分管的副书记兼任,主持全面工作;中心副土任由综治办专职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中心组成的四个部门等领导组成
三、工作职责“综治工作中心”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治、依治、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第1页共20页况,提出工作建议;2、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3、组织实施党委、政府交办的综治、依治和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指导督促本辖区综